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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家榮:美股遺產稅|投資者的傳承必修課
最近有學生問我,香港人買美股,如果有一日身故,會不會被美國徵收遺產稅?老實說,自己好人好姐,平日研究的都是買甚麼、幾時買、幾時止蝕,很少想到身故後的事。就是因為這條問題,我才認真查下去,發現這不是網上嚇人的說法,而是持有美股時要留意的風險。
香港在2006年取消遺產稅,不少人以為自己是香港人、戶口在香港券商,便不會牽涉其他地方的遺產稅。但按美國國稅局資料,對身故時並非美國公民、亦非美國居籍的人,持有在美國註冊公司的股票,一般會被視為美國境內資產;相關資產和指定調整項目超過六萬美元,遺產執行人便可能需要提交706-NA遺產稅申報表。券商在哪裏,不會自動改變股票的性質。
不過,六萬美元是一般申報門檻,不代表一超過便把整個戶口扣掉四成。坊間常說的四成,是稅率表的最高邊際稅率,不等於每個家庭最後實付的稅率。實際稅額視乎公民身份、居籍、資產種類、持有結構、扣減項目及稅務協定。這已超出我作為投資者的專業範圍,所以本文不是稅務建議,我亦不會扮成看過幾頁資料便成為稅務專家。
知道有這個風險後,是否便不應該買美股?難道為了避開遺產稅,便要放棄一批全球具競爭力的企業,把資金重新集中在近年整體表現較弱的港股?我認為這是錯誤的二選一。選擇哪個市場,是回報、企業質素和投資方法的判斷;資產有一天怎樣交到家人手上,則是承傳安排。不能因為後者未處理,便倒轉前者的投資邏輯。
風險既然存在,第一步不是逃走,而是量化。投資者要點算可能被視為美國境內的資產,再了解直接持有美股、不同註冊地基金及其他持有方式的稅務分別。之後才按資產規模和家庭需要,考慮調整投資工具、預留現金、增加人壽保障或作承傳安排。各種方法都有成本和限制,沒有一個方案適合所有人,但也不是只有「繼續買」或「完全不買」兩個答案。
我亦用自己現時四十五歲作起點,做過一個粗略試算。假設持有一百萬美元相關美股資產,為免低估風險,暫以四十萬美元作額外保障需要。當時以四十五歲非吸煙男性及二十年期定期壽險作假設,粗略估算每年新增保費約一萬零九百七十港元。若以一美元兌七點八港元換算,相關美股資產約七百八十萬港元,新增保費只佔約百分之零點一四,即使保守地說,也不足百分之零點三。
這不是正式保險報價,四十萬美元保障亦只是以最高稅率作壓力測試,不代表實際稅款是資產的四成。保險不會令稅項消失,只是為家人預留流動資金。把這項粗略成本計算在內,美股對我仍然比港股吸引得多。當然,年齡、健康、保障年期和保單條款都會影響保費,今天算得過的數,十年後未必相同,長遠仍要找稅務和保險專家定期檢視。完整的風險管理,不只研究回報和止蝕,也要確保自己不再作決定時,資產仍能順利交到家人手上。
潘家榮
富昌證券業務部高級副總裁




















